昨天,定州市西城区街道的张先生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办理了个人不动产转移登记后,工作人员不仅向他发放了纸质不动产权证书,还为他发放了一个不动产权电子证书,他因此成为河北省第一个使用不动产权电子证书的用户。
【不动产电子证照】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开展电子证照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63号)的文件精神,并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意见》[2020]83号进行颁发的。
电子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与纸质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定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在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下依托政务服务网、“冀时办”APP,于2020年11月26日,率先颁发了全省首个不动产权电子证书,开启了我市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的新时代。
不动产电子证照正式启用后,可以直接在“河北省政务服务网”或手机“冀时办”APP上查询、下载电子证书。
电子证照的启用为政务服务效能的提升、营商环境的优化起到助推作用。此功能的上线使用,让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在验证与使用上,更加方便、高效、安全,为企业群众登记办证带来极大便利。